山东烟台招远市编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2-01 】 【选择字号:

为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动态信息,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科学化水平,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烟台招远市编办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用编进人审核制度。建立编办、组织、人社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厘清人员调配和考录程序,明确指出人事调配和考试录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许可内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规范网上业务办理流程。申请用编单位通过实名制信息系统提报用编申请,待编办审核通过后,下达编制核准通知单,用编单位收到编制核准通知单后到组织或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整手续,手续办完后再持行政介绍信到编办办理人员增减业务,系统将自动生成人员变动记录。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数据更新维护制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凡是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确保实名制信息系统更新及时、

数据准确。

编办概况